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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超前谋划。区主要领导数次召集财政、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区内所有市、区重点工程节前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摸排,敲定资金筹措方案,并明确各建设责任主体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将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列为对相关建设责任主体进行三个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兑付力度。一方面,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大力清收陈欠土地出让金、超容积率出让金和建设规费;区财政在保证公教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的同时,预算内还优先保证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兑付。另一方面,通过业已建立的融资平台,多方争取资金,有效弥补资金缺口。据测算,全区节前需兑付建设资金2.5亿元,其中农民工工资近60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位,并陆续足额兑付到农民工手中。三是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制。分别建立起施工企业准入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即将农民工工资兑付列为招标信誉评估的重要方面,建立起严格的施工准入制度;施工企业需按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方可准予施工。为确保这两项制度的落实,该区还由纪检、监察、财政、国土、建设和劳保等部门联合对施工企业进行大频率的监督检查。(黄才友 陈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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