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全面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8月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开展农业保险是国家加强“三农”工作、支持“三农”发展的一个新探索、新举措,是一项新的惠农政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今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今年重点开办三麦、水稻和能繁母猪三个险种,稳步开展棉花种植保险。8月中旬要完成水稻、棉花和母猪保险保费的收缴及相关工作;11月底前,完成三麦的保费收缴及相关工作。同时,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作物、养殖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开展保险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参保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户、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养殖场、农业园区等。

农业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种植业占总保费的60%以上,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50%,县(市、区)财政最少要补贴10%,有条件的可补到20%;能繁母猪财政补贴占80%,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根据低保额、低保障、低保费原则,我市从实际出发,开展三麦、水稻、棉花初始成本保险。三麦、水稻参保保费分别为每亩5元、10元、15元三档,因水灾、风灾、雹灾、旱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造成改种或减产70%以上的,参保农民相应得到每亩100元、200元、300元的保险赔偿;棉花种植保险保费为每亩10元、15元、20元,因上述保险范围内灾害造成减产70%以上的,相应赔偿200元、300元、400元。另外,能繁母猪每头参保保费为60元,其中财政补贴80%,为48元,饲养者承担20%,为12元,母猪因保险条款规定发生死亡时,饲养者可获赔付金1000元。

       开展农业保险,可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可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支撑,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需要;使农户以较少的投入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有利于构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