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被省政府授予“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

 

    在2007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盐城市以2006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且上缴省收入比上年增加的成绩,被省政府授予“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盐都、滨海、阜宁、大丰四个县(市、区)以2006年度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的成绩,被省政府授予“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