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市会计知识大赛初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江苏赛区实施方案》精神,现就举办我市会计知识大赛初赛通知如下:

一、   参赛时间730日上午

二、   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    参赛对象: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选拔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每代表队,领队一人,选手不少于5人。市各单位推荐会计人员参加比赛,可不受组队限制,直接报名参加比赛。请在72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四、赛程设置:

    初赛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等五种。参加笔试初赛后,每支代表队取前三名选手成绩总和计入代表队成绩,前六名代表队参加下一轮复赛。

通过本次比赛,产生优秀选手,通过集训,选拔我市5名优秀选手参加江苏省会计知识大赛。

 

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