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盐城市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盐发改[2006]280号 盐财企[2006]48号
市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盐都、亭湖区发改委、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市汽车产业的培植力度,支持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盐城市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基金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东风悦达起亚轿车、中大客车为龙头,立足大市区,大力培植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集群。通过基金支持市区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提高与整车配套的能力,加快形成与整车发展良性互动的战略格局,增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基金投向
    2006年度基金主要用于:
    1、建立汽车零部件专业园区;
    2、新开工的重点在建项目;
    3、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新产品开发、技术升级、设备改造、扩大生产规模。
    三、申报条件
    符合《盐城市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盐市计〔2005〕5号、盐财企〔2005〕1号)所规定的要求。企业要求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产品技术含量高,并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新建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年内项目有实质性进展。
    四、上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盐城市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基金申请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5年度企业年度决算。
    五、申报程序
    项目上报材料由所在地发改委和财政局共同审核上报。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审核、筛选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报市发改委工业处(联系人:丛洪深 电话:6660504)、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成友贵 电话:8365970)。

附:《盐城市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基金申请表》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工业 汽车零部件 项目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