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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通知,盐城市200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05年10月24日—28日进行。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2005年12月31日)。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节假日照常)
三、报名地点:市直各单位会计人员直接到盐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财政局对面)报名,各县(市、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正确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不得报名)、学历证书(原件并复印件1份,2005年已参加考试的,可凭2005年考试准考证报名,不需再带学历证书原件)和其他有关证书(证明)、居民身份证(已过有效期的不予报名)、三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报名期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暂停办理。
五、报名科目调整注意事项:2005年度中级考试报名科目为:经济法、财务管理和中级会计实务三门。2006年度起,停止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的考试。
六、报名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收取。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在报名时一次付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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