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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全市广大会计工作者: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杰出会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全省拟评选出不超过
10 名江苏省杰出会计工作者,获得全省杰出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由财政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我市拟于2005年6月30日之前报送二名江苏省杰出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理论、教育工作者。在国家机关、行业协会中从事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条件
凡热爱祖国,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在会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同,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项:
(一)在加强会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方面业绩突出的;
(二)在参与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卓有成效,为制定发展战略、加强经济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在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效果的,或在省以上(含本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的;
(四)在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方面事迹突出的;
(五)在会计理论、教书育人方面卓有建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为构建我国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会计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办理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并为行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显著成绩的。
对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本人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本人所在单位在最近
3 年来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也不予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 1 份
请用钢笔填写或作出选择(“单位性质”栏),字迹要工整清晰。候选人所在单位有多个上级主管部门的,可另附推荐意见,候选人所在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负责推荐工作的地区(部门)认可的单位签署意见,并另附说明。
2.候选人事迹简介 1 份
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签章,字数在 500 字以内,扼要反映个人情况、突出事迹、获奖情况及积极影响等内容。
3. 候选人事迹材料 1 份
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签章,字数在 5000 字左右,比较全面、完整地反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
为便于材料的整理和审核,候选人推荐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一律用 WORD 文档编辑,用
A4 纸打印,并同时上报软盘。
4. 有关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5. 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6. 其他证件
候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1 份);代表最高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1 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1 份)。
四、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1 名,将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报送盐城市财政局会计处。市直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可由单位)推荐,并将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报送盐城市财政局局会计处。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调查审核,从中选出
2 名作为候选人上报省财政厅,并上网公布。
联系电话: 8363879 、 8885692
通迅地址:盐城市文峰路 41 号,邮政编码: 224001
盐城市财政局
二 00 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江苏省杰出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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