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 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和

《盐城市市区耕地占用税征收模型》的通知

 

盐财契[2007]15号
所纳税大厅、市房产交易中心契税征收点:

    为规范服务,提高全所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真正实现“阳光征税”,树立良好的财政服务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我市市区实际情况,专门研究制订了《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和《盐城市市区耕地占用税征收模型》。现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研究,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附件: 1.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商品房买卖;

    2.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二手房交易;

    3.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赠与和交换;

    4.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企业改制;

    5.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土地出让;

    6.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土地转让;

    7.盐城市市区契税征收模型—土地减免;

    8.盐城市市区耕地占用税征收模型—征收;

    9.盐城市市区耕地占用税征收模型—减免。 


 
二○○七年十 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