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先后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了2006年全省财政工作以及2007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和有关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对2006年全省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如何做好2007年财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省委、省政府认为,2006年全省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财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贯彻中央关于促进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我省“四优先”方针,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共同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和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公共财政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2007年财政工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总的要求是,要把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三发展”,落实“四优先”作为重点。按照“新增财力保重点、调整存量促发展”的原则,财政支出要向“三农”、社会事业发展和困难群众保障这三个领域倾斜。一是加大对“三农”投入,落实好“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这一基本政策,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继续办好农村新五件实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加大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投入,确保教育、科技经费投入增幅超过财政平均支出增长,把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益文化等作为保障重点,推动各项社会事业更加协调发展;三是落实省党代会提出的“三有四保”,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的正常运转。

    省委、省政府还指示要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实施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在促进县域科学发展、和谐建设,增强发展活力上见到明显成效;深化省级机关非税收入改革,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积极在全省市县推开;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促进部门收入均等化、逐步缩小地区收入差距;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约束力;巩固县乡财政改革成果,增强基层保障能力;进一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和制度建设,发扬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