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主管部门、控股公司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做好本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01231日之前所有持有我市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不在会计岗位的持证人员),包括中央及省直和外地驻盐单位的各类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员修满规定时后可申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学必修课内容。学员可以按类选择学习必修课有关课程,也可跨类选择学习。

  必修课培训内容:

  1、一般企业类会计人员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舞弊风险和控制、税务管理、间接成本管理。

  2、金融企业类会计人员我国内部控制的审视与思考、商业融资实务与案例、金融结算、票据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收益与风险。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政府预算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内部控制、excel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之数据透视表、合同法与担保法实务案例。

三、培训形式

2011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主要采取网上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远程教育:

参加网上远程教育的持证人员需购买学习卡,学习卡由市及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和培训点代售。全市网上培训机构为:

1、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网址:www.yccz.ce.esnai.net电话:400-700-12001,邮箱:elearn@snai.edu)。

2、中华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邮箱:card@chinaacc.com)

3,华夏会计网(http://www.hxacc.com/

(二)、集中面授培训:

参加集中面授的持证人员必须到经市、县(市)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学习,到未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的成绩一律无效。

四、市财政局和市直培训机构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市财政局会计处

市文峰路41

徐 惠

88363879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盐城分校(市财会教育中心)

市黄海中路65

单亚东

88399015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市文峰路41

何同志

88374532

盐城师范学院

市开放大道50

束必琪

83128241

盐城工学院

市希望大道9号仁和楼b306

孙中华

88298557 13813222208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学校

亭湖大道学府路1

陆立才

13016528299

盐城经贸学校(原供销学校)

市解放南路东元巷11

刘伟中

83118183

盐城方圆财务咨询公司

市委党校内

吴秀芝

88266477

盐城市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

解放南路158

陈燕

13375259312

众航会计培训部

中茵海华4号楼306

卞云

83080929

苏ICP备05009596 | © 2003 盐城市财政局 版权所有 | 地址: 盐城市文峰路41号 邮政编码: 22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