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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防治“非典”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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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有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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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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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市话初装费企业所得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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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特殊临时性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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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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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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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户企业享受消费税、增值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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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营业税起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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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统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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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防治“非典”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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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以下简称“防治‘非典’期间”),是指自200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对部分税种实行税收减免或缓征
(一)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对餐饮业、旅店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三)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对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运营业户和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全面提高个体户起征点,在“非典”疫情期间,全省增值税起征点统一提高为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200元/次(日)。
(六)暂时缓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
上述行业的企业要切实维护员工的利益。在防治“非典”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含农民工)。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含农民工)工资。确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不能足额支付工资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暂时停业的,须发放基本生活费。否则,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上述减免政策从5月1日起实施(税款所属期),凡5月1日后已征缴的收入可抵扣优惠期结束后的应缴税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防治“非典”工作
(一)对县以上政府指定生产防治“非典”药品、用品的一线企业,其计税工资标准从960元提高到1200元。
(二)凡承担“非典”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向防治“非典”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四)对境外捐赠的防治“非典”的防护用品、诊断设备、治疗和监护设备以及救护车、防疫车和消毒车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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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有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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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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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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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名单略)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清单略)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予以退还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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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市话初装费企业所得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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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02年起到2011年期间,对每年从“递延收入”中转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市话初装费,暂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市话初装费收入应全额转为任意公积金,并单独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作为股息红利分配。如进行分配,应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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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期间特殊临时性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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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承担非典型肺炎防治任务的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单位中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第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对单位发给个人的用于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可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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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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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6月1日起,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销售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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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产权人重新购房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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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一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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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户企业享受消费税、增值税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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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悦达牌汽车(YQZ系列五款型号),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检验和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准予其自指定起始日期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江苏中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森威集团大丰精密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东台精密铸造厂等三户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铸锻件(不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35%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铸锻件产品的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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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营业税起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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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3年1月1日起,我市调整营业税起征点:按月纳税的营业额由400元提高到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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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统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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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5月1日起,对纳入统发工资的市直机关、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门在发放工资时统一代扣代缴。如上述单位再向个人支付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时,支付单位要对其他所得部分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对未纳入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上述单位中没有实行工资统发的部分人员,应以原单位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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